《新華社》發表署名文章,強調止暴制亂是香港最大公約數。
文章指出,香港回歸以來,香港居民基本權利和自由都受到法律保護。遊行集會,作為基本法賦予香港居民的自由,得到了充分保障。
文章強調,自由絕不是違法的藉口,暴力更是同「愛香港」背道而馳。一些極端激進分子肆無忌憚挑戰「一國兩制」底線、衝擊中央駐港機構、污損和侮辱國旗國徽、暴力襲擊警察和無辜市民、嚴重損壞公私財物、危及公共安全,其所作所為遠遠超出了正常遊行集會的範疇,在任何國家、任何地區、任何法律制度下都已構成暴力犯罪,他們是不折不扣的暴徒,圍繞修改《逃犯條例》出現的事態已完全變質。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478844-201909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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