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零三萬人上街,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由維園遊行至政府總部
2019年6月9日,民間人權陣線第三次發起遊行,目的同樣是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由於遊行隊伍原定下午3時於維園出發,但被警方要求提早出發,最後遊行隊伍提早於下午2時20分出發,並於當晚10時結束。民陣宣布遊行有103萬人參加,警方則宣稱高峰時有24萬人,惟民陣所指的遊行人數被建制派和親共派人士批評「誇大數」、「無乜用腦(無甚用腦)」,中共中央機關報旗下環球時報更加批評示威者勾結西方。對此美國之音批評,中國官媒是刻意避談或淡化香港主權移交以來最大規模的百萬人遊行抗議,且只強調親共組織所稱的「70萬人」支持者,並特意引用香港警方明顯偏低的大遊行「24萬」估計人數。
當晚11時,特區政府宣布6月12日如期二讀草案,其後,有示威者與警方在立法會綜合大樓、龍和道、告士打道一帶發生衝突,一名警察被襲擊至血流披面。
當天全球有12個國家,29個城市舉行反送中集會聲援香港,包括美國紐約、舊金山、洛杉磯、華盛頓、芝加哥、加拿大溫哥華、多倫多、渥太華、英國倫敦、澳洲坎培拉、墨爾本、雪梨、德國柏林、日本東京、中華民國台北、法國巴黎、丹麥哥本哈根等。其中在澳洲雪梨有多達2,000人參加集會聲援。
https://tl.hkrev.info/portfolio/2019-06-09-1030000-%e5%8f%8d%e9%80%81%e4%b8%ad%e5%a4%a7%e9%81%8a%e8%a1%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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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June 9, 2019
Thursday, June 6, 2019
[ProtestTimeline] 2019.06.06 法律界黑衣遊行 逾2500人參加
郭榮鏗估計,今次約2500至3000人出席遊行,為回歸以來人數最多一次,他希望法律界齊心反對修例,可反映修例破壞力大,希望港人齊心在6月9日參與遊行。
過往法律界遊行多與人大釋法、白皮書有關,今次卻是針對本土法例而為,郭榮鏗稱,法律界因而更覺憤怒,認為特首林鄭月娥一手將香港法治「送終」。
第二次參與黑衣遊行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表示,今次參與遊行沒政治考慮,只認為修例涉及原則性問題。他形容,法官不一定正確,例如終審法院不時會裁定不同案件上訴得直,故即使法官可從中把關亦只屬「制度上保障,實際上有冇保障?係另一個問題。」
政府近日將引渡門檻提高至可監禁7年的罪行,出席黑衣遊行的資深大律師、廣播事務管理局前主席何沛謙認為,政府用7年作界線有邏輯謬誤,「罪行超過7年,很嚴重的罪行,就更加需要保障,不是說一些輕微的就不用引渡」。何沛謙表示,現時內地未有完善制度,自己對其沒足夠信心,故認為不應該涵蓋內地範疇
https://tl.hkrev.info/portfolio/2019-06-06-%e6%b3%95%e5%be%8b%e7%95%8c%e9%bb%91%e8%a1%a3%e9%81%8a%e8%a1%8c-%e9%80%be2500%e4%ba%ba%e5%8f%83%e5%8a%a0/
過往法律界遊行多與人大釋法、白皮書有關,今次卻是針對本土法例而為,郭榮鏗稱,法律界因而更覺憤怒,認為特首林鄭月娥一手將香港法治「送終」。
第二次參與黑衣遊行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表示,今次參與遊行沒政治考慮,只認為修例涉及原則性問題。他形容,法官不一定正確,例如終審法院不時會裁定不同案件上訴得直,故即使法官可從中把關亦只屬「制度上保障,實際上有冇保障?係另一個問題。」
政府近日將引渡門檻提高至可監禁7年的罪行,出席黑衣遊行的資深大律師、廣播事務管理局前主席何沛謙認為,政府用7年作界線有邏輯謬誤,「罪行超過7年,很嚴重的罪行,就更加需要保障,不是說一些輕微的就不用引渡」。何沛謙表示,現時內地未有完善制度,自己對其沒足夠信心,故認為不應該涵蓋內地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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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May 10, 2019
[ProtestTimeline] 2019.05.10 民陣「反送中惡法」集會
民陣今晚8時在立法會外舉辦「民意不可欺」集會,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現場人士指有逾4,000名市民參與,民陣就表示有數千人出席集會,警方稱高峰時有1,250人集會。多名泛民議員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亦有出席,現場有大批警員在戒備。
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重申,若政府繼續強推修例,民陣一定會發起包圍立法會行動。他批評政府漠視民意,政府官員解畫只作「人肉錄音機」,面對質疑卻只說質疑是「廢話」,建制派在議會內亦無視白紙黑字的議事規則。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形容,市民的怒氣「要爆」,批評特首林鄭月娥將所有香港市民憂慮都看成「廢話」,是「喪心病狂」,再次批評對方「唔死都無用」。他強調林鄭月娥作為特首,有責任維護香港核心利益,若香港連一國兩制也沒有,便什麼都不是。
該黨林卓廷強調,由涂謹申任「主席」的法案委員會合法合憲,而民主派明日(11日)同時會有人出席建制派舉行的會議,阻截建制派通過惡法的任何機會。
獲民主派推選為法案委員會「主席」的涂謹申,強調即使秘書處職員和建制派議員不出席其會議,仍會繼續開會。
https://tl.hkrev.info/portfolio/2019-05-10-%e6%b0%91%e9%99%a3%e3%80%8c%e5%8f%8d%e9%80%81%e4%b8%ad%e6%83%a1%e6%b3%95%e3%80%8d%e9%9b%86%e6%9c%83/
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重申,若政府繼續強推修例,民陣一定會發起包圍立法會行動。他批評政府漠視民意,政府官員解畫只作「人肉錄音機」,面對質疑卻只說質疑是「廢話」,建制派在議會內亦無視白紙黑字的議事規則。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形容,市民的怒氣「要爆」,批評特首林鄭月娥將所有香港市民憂慮都看成「廢話」,是「喪心病狂」,再次批評對方「唔死都無用」。他強調林鄭月娥作為特首,有責任維護香港核心利益,若香港連一國兩制也沒有,便什麼都不是。
該黨林卓廷強調,由涂謹申任「主席」的法案委員會合法合憲,而民主派明日(11日)同時會有人出席建制派舉行的會議,阻截建制派通過惡法的任何機會。
獲民主派推選為法案委員會「主席」的涂謹申,強調即使秘書處職員和建制派議員不出席其會議,仍會繼續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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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May 4, 2019
[ProtestTimeline] 2019.05.04 民陣反送中集會
民陣昨日在特別內會舉行期間,於立法會外的示威區舉行集會,約300人到場聲援民主派,有集會人士斥建制派如狼似虎,若通過修例港人將「冇好日子過」。民陣呼籲公眾下月出席六四燭光集會,繼續反對修例。
集會於1時半開始,至晚上7時15分結束,約300人出席。民主派發言時現場即報以掌聲,並高叫「民主派加油」等口號;建制派發言時集會人士則「噓爆」。民主派議員在會議結束後到示威區,向留守6小時的集會人士鞠躬致謝。
出席集會的退休工程師譚先生斥建制派強推石禮謙代替涂謹申,做法如狼似虎,但認為草案獲通過機會很大,又指修例將港人陷於不義。從事資訊科技業的何小姐斥修例是與內地不公義的司法制度融合,使香港瀰漫白色恐怖。
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指下月中將再有大型反修例行動,但當務之急是希望有更多市民出席六四集會,繼續反對修例。前議員劉小麗指若修例通過,「今年分分鐘係最後一次六四集會」,盼至少有30萬人參與。
集會期間,約五名戴口罩和cap帽的男性「神秘人」在旁以手機拍攝情況,記者上前詢問,但他們拒絕受訪。建制團體「政中香港人」及「珍惜群組」分別約10人昨午也在立會外示威,多名警員戒備,珍惜群組稱台灣殺人案沉冤待雪,促盡快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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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會於1時半開始,至晚上7時15分結束,約300人出席。民主派發言時現場即報以掌聲,並高叫「民主派加油」等口號;建制派發言時集會人士則「噓爆」。民主派議員在會議結束後到示威區,向留守6小時的集會人士鞠躬致謝。
出席集會的退休工程師譚先生斥建制派強推石禮謙代替涂謹申,做法如狼似虎,但認為草案獲通過機會很大,又指修例將港人陷於不義。從事資訊科技業的何小姐斥修例是與內地不公義的司法制度融合,使香港瀰漫白色恐怖。
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指下月中將再有大型反修例行動,但當務之急是希望有更多市民出席六四集會,繼續反對修例。前議員劉小麗指若修例通過,「今年分分鐘係最後一次六四集會」,盼至少有30萬人參與。
集會期間,約五名戴口罩和cap帽的男性「神秘人」在旁以手機拍攝情況,記者上前詢問,但他們拒絕受訪。建制團體「政中香港人」及「珍惜群組」分別約10人昨午也在立會外示威,多名警員戒備,珍惜群組稱台灣殺人案沉冤待雪,促盡快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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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February 17, 2018
[ProtestTimeline] 2018.02.17 一切事件的起源
2019年香港民主運動(反送中運動)背後的起因有很多。最直接的起因是政府提出的《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中文、English Wiki)和《逃犯條例》。但是,還有其他原因,例如對民主改革的要求、銅鑼灣書店股東及員工失蹤事件(中文、English Wiki)和普遍擔心失去“高度自治”。警方隨後採取的行動(警察濫權濫暴實錄 中文、English)以及該條例被認為是非法的立法程序,在整個城市引發了更多抗爭活動。
潘曉穎命案是發生在臺灣臺北市大同區紫園旅店的一宗命案。命案受害者潘曉穎與疑犯陳同佳均為香港居民,兩人以情侶關係在2018年2月8日赴臺旅遊,潘曉穎在同月17日於旅店房內遇害,翌日被棄屍在臺北捷運竹圍站外公園的草叢,其男友陳同佳則於案發後搭機返港。
2018年12月4日,臺灣法務部向香港提出遣送陳同佳,但香港方面表示港臺兩地之間並無司法互助安排,故無法遣送陳同佳至臺灣受審。(中華民國法務部《為積極追訴重大犯罪 向香港提出遣送請求》 )
2019年2月12日,香港保安局藉此案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草案,該草案允許特區政府向中國大陸、澳門和臺灣等司法管轄區移交嫌疑人和進行法律協助。
2019年3月12日臺灣立法院通過臨時議案,要求修例只適用於港台兩地。(中文原文)
一直到2019年6月9日,多個民間團體、政黨表示反對該草案,主要是憂慮當局會利用該法案將持不同政見者、激進主義者和其他在香港的人,包括外國訪客,在該黨控制的大陸法院接受審判。
提出聲明的團體或個人包括(按提出反對的時間順序排列,時間為2019年)
政黨
民主黨(2月13日)、公民黨(2月13日)、香港眾志(2月17日)
人民力量、工黨、公民黨、社會民主連線(2月20日)
民間團體
超過50個民間團體(2月20日)
法政匯思(2月22日)
美國駐港領事唐偉康(2月26日)
律師
香港大律師公會提出修改建議(3月4日)
香港美國商會(3月4日)
政黨
自由黨(3月7日)
商界
香港總商會(3月19日)
中華廠商會(3月20日)
國際
歐盟(3月23日)
學者
大專學者(3月24日)
商界
香港美國商會(3月29日)
富商劉鑾雄(4月1日)
香港大律師公會第二次提出修改建議(4月2日)
新聞界
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獨立評論人協會、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明報職工協會、壹傳媒工會、無國界記者、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眾新聞、D100、Hong Kong Free Press、獨立媒體網、本土新聞、852郵報、立場新聞(4月3日)
國際
英國國會外交事務委員會(4月4日)
台北律師公會(4月9日)
香港各界商會聯席(4月17日)
加拿大外交部(4月18日)
無國界記者(4月18日)
英國駐港領事(4月20日)
香港美國商會(5月29)
並建議香港政府以日落條款等方式修例,即與臺灣進行單次移交疑犯陳同佳,但遭政府拒絕。
包括:
3月,大律師公會建議修訂《刑事司法管轄權條例》及《侵害人身罪條例》,擴展香港刑事法庭的管轄範圍,至香港永久居民在境外殺人,容許在香港調查及審訊外地殺人案的疑犯。
4月,陳雲提倡「港捕港審」,在香港成立中港合議庭審理所有在港被捕人士案件。
田北辰及陳弘毅倡議「港人港審」,並先與臺灣簽訂單次協議處理潘曉穎命案。
楊岳橋亦建議修改《侵害人身罪條例》,仿傚港人在外地性侵犯兒童可在香港審判,令如港人在境外涉嫌干犯謀殺罪或誤殺罪,亦可在香港審判。
尹兆堅則建議修訂《刑事司法管轄權條例》,以達致同樣目標。香港律師會贊成修訂《刑事司法管轄權條例》,納入謀殺和誤殺,並引入追溯條款,擴大香港法庭便域外司法權,以審理台灣殺人案。
全部都被政府以香港三權分立、普通法不容許修例為由拒絕,堅持繼續推出《逃犯條例》。
此後爭議擴大,最終成為反送中運動爆發的導火索。
https://tl.hkrev.info/portfolio/2018-02-17-%e4%b8%80%e5%88%87%e4%ba%8b%e4%bb%b6%e7%9a%84%e8%b5%b7%e6%ba%90/
潘曉穎命案是發生在臺灣臺北市大同區紫園旅店的一宗命案。命案受害者潘曉穎與疑犯陳同佳均為香港居民,兩人以情侶關係在2018年2月8日赴臺旅遊,潘曉穎在同月17日於旅店房內遇害,翌日被棄屍在臺北捷運竹圍站外公園的草叢,其男友陳同佳則於案發後搭機返港。
2018年12月4日,臺灣法務部向香港提出遣送陳同佳,但香港方面表示港臺兩地之間並無司法互助安排,故無法遣送陳同佳至臺灣受審。(中華民國法務部《為積極追訴重大犯罪 向香港提出遣送請求》 )
2019年2月12日,香港保安局藉此案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草案,該草案允許特區政府向中國大陸、澳門和臺灣等司法管轄區移交嫌疑人和進行法律協助。
2019年3月12日臺灣立法院通過臨時議案,要求修例只適用於港台兩地。(中文原文)
一直到2019年6月9日,多個民間團體、政黨表示反對該草案,主要是憂慮當局會利用該法案將持不同政見者、激進主義者和其他在香港的人,包括外國訪客,在該黨控制的大陸法院接受審判。
提出聲明的團體或個人包括(按提出反對的時間順序排列,時間為2019年)
政黨
民主黨(2月13日)、公民黨(2月13日)、香港眾志(2月17日)
人民力量、工黨、公民黨、社會民主連線(2月20日)
民間團體
超過50個民間團體(2月20日)
法政匯思(2月22日)
美國駐港領事唐偉康(2月26日)
律師
香港大律師公會提出修改建議(3月4日)
香港美國商會(3月4日)
政黨
自由黨(3月7日)
商界
香港總商會(3月19日)
中華廠商會(3月20日)
國際
歐盟(3月23日)
學者
大專學者(3月24日)
商界
香港美國商會(3月29日)
富商劉鑾雄(4月1日)
香港大律師公會第二次提出修改建議(4月2日)
新聞界
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獨立評論人協會、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明報職工協會、壹傳媒工會、無國界記者、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眾新聞、D100、Hong Kong Free Press、獨立媒體網、本土新聞、852郵報、立場新聞(4月3日)
國際
英國國會外交事務委員會(4月4日)
台北律師公會(4月9日)
香港各界商會聯席(4月17日)
加拿大外交部(4月18日)
無國界記者(4月18日)
英國駐港領事(4月20日)
香港美國商會(5月29)
並建議香港政府以日落條款等方式修例,即與臺灣進行單次移交疑犯陳同佳,但遭政府拒絕。
包括:
3月,大律師公會建議修訂《刑事司法管轄權條例》及《侵害人身罪條例》,擴展香港刑事法庭的管轄範圍,至香港永久居民在境外殺人,容許在香港調查及審訊外地殺人案的疑犯。
4月,陳雲提倡「港捕港審」,在香港成立中港合議庭審理所有在港被捕人士案件。
田北辰及陳弘毅倡議「港人港審」,並先與臺灣簽訂單次協議處理潘曉穎命案。
楊岳橋亦建議修改《侵害人身罪條例》,仿傚港人在外地性侵犯兒童可在香港審判,令如港人在境外涉嫌干犯謀殺罪或誤殺罪,亦可在香港審判。
尹兆堅則建議修訂《刑事司法管轄權條例》,以達致同樣目標。香港律師會贊成修訂《刑事司法管轄權條例》,納入謀殺和誤殺,並引入追溯條款,擴大香港法庭便域外司法權,以審理台灣殺人案。
全部都被政府以香港三權分立、普通法不容許修例為由拒絕,堅持繼續推出《逃犯條例》。
此後爭議擴大,最終成為反送中運動爆發的導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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