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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September 25, 2019

[明報] 美國眾議院委員會受理《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周三(25日)開會討論,並通過受理《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法案仍需提交眾議院討論及全體投票,通過後交由參議院討論,獲通過後再由總統特朗普簽署,才能正式成為法例。

[明報]【逃犯條例】7.28衝突內地生被控藏攻擊性武器 准續保釋獲撤宵禁令

7月28日中上環爆發嚴重衝突,49人被捕,其中一名24歲內地生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案件周三(2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0月24日再訊。

被告陳子謀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控方申請修改控罪,新增控罪指他在2019年7月28日,在中區干諾道中信德中心地下的公眾地方,管有一支伸縮鋼棒。被告獲准保釋候審並撤銷宵禁令,其間不得離港。

7.28當晚另有44名被捕人被控暴動罪,分為3宗案件處理,亦於今日再提堂,全部人獲准保釋及撤鋪宵禁令,分別於10月或11月再訊。

[明報]港鐵沙田站爆衝突需關閉

港鐵沙田站周三(25日)晚上爆發衝突,港鐵表示,由於該站有突發情況,為確保乘客及員工的安全,沙田站暫時關閉,東鐵線列車不停沙田站。

晚上有人涉在沙田站跳閘,港鐵職員截停多人帶入車站控制室,其間現場有消息稱被截停者遭職員打,逾百市民聞訊趕至沙田站並包圍控制室。其後有人用噴漆噴污車站閉路電視及閘機,並拉出客務中心八達通機放在地上。

配備防暴裝備的警員晚上9時許到場,手持胡椒噴劑戒備,衝入站內驅散市民並拘捕數人。港鐵晚上近9時45分宣布關閉沙田站;警員於10時前離去。

[明報]【逃犯條例】7.28第2宗暴動案 24名被告全獲撤宵禁令 22名被告准離港


44人於7.28中上環警民衝突中被控暴動罪名,為反修訂《逃犯條例》風波以來首宗控暴動案件,案件分為4宗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其中涉及第2宗暴動案的24名被告周三(25日)獲准保釋,押後至11月19日再訊,裁判官更下令撤銷全部被告宵禁令,另其中22名被告獲准離港。

控罪指,24名被告於2019年7月28日在德輔道西近皇后街一帶參與暴動;另被告莫卓煇(33歲)另被控一項襲警,指他在宜必思香港中上環酒店外襲擊總督察鄧智兆。據悉,鄧智兆為前警務處長鄧竟成的兒子。

控方對個別被告增加指控,並呈上傳媒影片列表,指當晚7時至8時於德輔道西附近,被告陳希雋、崔耀明、李少康、黃柏賢分別站於傘陣前方、鐵車旁邊和人群前方,被告黃飛鴻手持大聲公站於人群前方,被告簡健煌則曾拾磚。控方指,暴動罪控罪嚴重,且有被告無到庭應訊,認為本案被告有潛逃風險。控方須重看約200小時的錄影片段,申請將案件押後。

有被告因工作及學業需要申請撤銷宵禁令及獲准離港,也有被告已預定將離港旅遊或拍結婚照。裁判官撤銷全部被告的宵禁令,除被指拾磚的簡健煌,和沒有提出申請的張智麟外,其餘被告獲准離港。全部被告另須於更改地址24小時內通知警署。

[明報[ 社區對話官員名單公布 林鄭率聶德權劉江華邱騰華陳肇始出席

特首林鄭月娥周四晚(26日)在灣仔伊利沙伯體育館出席首場「社區對話」,政府周三晚(25日)公布出席官員名單,除特首林鄭月娥外,民政事務局長劉江華、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邱騰華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亦將出席對話。

政府發言人提醒出席「社區對話」的市民,要預留時間接受安檢,並遵守場地約章;又重申獲抽中發言的市民,發言時間限為約3分鐘。

[明報]【831太子站】被速龍打頭穿三洞縫14針 痛楚一生難忘 中學生入稟索償一哥尋真相

「警察就像對待獵物一樣,打完人之後成身血,然後在(車廂)外面慢慢觀賞(傷者)瀕死般流血。」8月31日在港鐵太子站被警員打穿頭縫14針,需留院9日的中學生Ken(化名)回想遇襲經過仍猶有餘悸。他接受《明報》專訪表示,對於被打並無特別憤怒,「原來現實就是這樣,警察權力大到『做乜都得』,不需要付出代價」。他已入稟向警務處長盧偉聰索償,並期望索取太子站CCTV還原真相,令涉濫暴的警員得以繩之於法。

Ken於事發當日曾去銅鑼灣「逛街」,至晚上10時許乘搭往調景嶺方向的觀塘線港鐵回家。他憶述,列車駛到太子站時,突然有一名身穿藍色上衣的中年男子向人群舉起鐵錘,雙方後來爆發衝突,有人丟雨傘、噴滅火筒等,其後港鐵緊急廣播要求站內人士離開。

他表示,當時情況混亂,車廂內「打緊交咁滯」。眾人見到有一輛荃灣線往中環方向的列車停泊在對面4號月台,隨即離開發生衝突的車廂,走到往中環的列車暫避。Ken表示,進入該車廂後,他站着背向月台收拾背囊,當時身穿白色上衣、沒有佩戴口罩或攜帶裝備,惟突然感到被人襲擊,「被打了第一棍時,我都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向前傾了一下;第二棍我感覺到很大力,左身撞向牆邊;他們繼續打第三棍,之後我跌倒在地上」。

他表示,被打後轉身望才發現,背後有約10名速龍警員向他揮動警棍,而旁邊的乘客爭相走避,險釀人踩人事件。「我記得很清楚,被打至倒地後,我下意識跟速龍講對不起。雖然現在回想,我根本不用道歉,但當時很害怕、很無助。」

他其後與另外兩名傷者在油麻地站送往廣華醫院治理,驗傷時發現左肩膊位置血腫,左大腿有手掌般大的瘀血,左膝蓋和左小腿都有瘀血;頭部穿三洞,分別有兩個3厘米和一個5厘米傷口,需縫14針,留醫廣華9日。他說洗傷口時劇痛無比,一輩子都難以忘懷,不明白為何自己如此年輕便要承受這些痛楚。

「對於7.21事件,看完之後會非常憤怒,很難平復心情。現在我受襲反而沒有什麼感覺,沒有憤怒,感覺好平和,原來現實就是這樣,警察權力大到『做乜都得』,不需要付出代價」。對於警員辱罵示威者「曱甴」、無差別攻擊市民,甚至與白衣人「搭膊頭」,他認為警員未有嚴正執行職務,加劇警民關係惡化,「恐怕長遠都無法修復,因為警察個底已經花晒,除非解僱3萬名警員,沒有可能了,唯一的就是警察遺臭萬年」。

Ken已由父親代表、入稟區域法院向警務處長盧偉聰索償,他期望尋找8.31事件的真相,並索取太子站CCTV,令打人警員得到應有的懲罰。「我對此感到光榮,可以為這場運動付出。」

警方表示,不評論已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
明報記者 許芳文 戴晴曦

[明報]【逃犯條例】6.12衝突多6人遭起訴 周四東區法院提堂

6月12日大批市民包圍立法會,阻止《逃犯條例》修例草案恢復二讀,金鐘一帶當日爆發激烈警民衝突。警方調查後昨日及今日(24及25日)再就當日事件起訴6名男子,各人明午(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6名被告介乎19至33歲,各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其中一名19歲男子另被控一項管有危險藥物及一項刑事毀壞罪。

[明報] 立陶宛禁華使館放煙花賀十一國慶

中國駐立陶宛大使館原擬於10月1日,在立陶宛首都維爾紐斯(Vilnius)一條著名行人橋附近,放煙花慶祝國慶70周年,但維爾紐斯市政府拒絕批出許可證,並即日清除市面宣傳有關活動的橫額。

立陶宛是波羅的海三國之一,二戰後遭蘇聯吞併,1990年3月宣布獨立後,至翌年9月才獲蘇聯承認獨立。國內反共情緒強烈,並禁止公開展示有關共產主義的標誌。早前有人在維爾紐斯市面掛起宣傳中國國慶煙花匯演的橫額,引發民眾不滿,市長Remigijus Simasius周一(24日)在facebook宣布,煙花匯演「不會舉行」,宣傳橫額「今日就會被拆走」。中國駐立陶宛大使館未有回應事件。

立陶宛與中國關係緊張,今年2月,立陶宛情報機構指控中國間諜活動「愈趨挑釁」,且試圖招攬立陶宛人參與;上月維爾紐斯有支持香港反修訂《逃犯條例》運動的活動,立陶宛亦指控中國外交人員干預。

[明報] 【逃犯條例】岑子杰:對獲警批9.28及10.1集會遊行不抱希望 憂和理非被襲冀市民保護自己

民陣計劃周六(28日)發起佔領中環運動5周年集會,以及10月1日發起遊行。民陣召集人岑子杰今日(25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兩者均未獲警方批出不反對通知書,亦不寄予希望。他又擔憂10月1日之前親建制人士或政府會以合法或不合法手段打壓,減少出席周六及10月1日集會或遊行的人數。

岑子杰說,若警方不批准遊行,民陣就無法舉辦遊行,但稱一個和理非的團體遊行也被禁止,對外界是重要信息,反映香港已失去自由權利。

岑子杰指出,近日立法會議員鄺俊宇、《蘋果日報》記者等人先後被打,情況令人非常恐懼,擔憂10月1日前親建制人士或政府,會以合法或不合法手段打壓,減少出席周六及10月1日集會或遊行的人數。他說,預視到10月1日前充滿危險,擔憂和理非的人會被襲擊,冀市民保護自己。

岑子杰認為,若警方不批准和平遊行集會,運動可能會散落其他區域,也會有更多不能預期的事。他指出,若大批市民在港島聚集,最有效疏散群眾的方法是港鐵,盼港鐵「做返服務香港人的公司」。

[明報]【逃犯條例】7.28中上環衝突暴動案再提訊 裁判官准撤3被告不准離港宵禁保釋條件

反修訂《逃犯條例》觸發7月28日中上環警民衝突,49人在示威期間被捕,當中44人被控暴動罪,案件今(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次提訊。就首宗控告湯偉雄(38歲)、杜依蘭(41歲)、李宛叡(16歲)一項暴動罪的案件,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1月19日再提訊,惟一度遭辯方提出反對,形容控方目前的指控只涉被告置身在現場,未涉更嚴重的暴力指控,控方亦拒絕向辯方提供任何文件,認為給予8周押後的空間太大。裁判官最終批准控方的押後申請,但指控方目前對3人的指控「似乎冇乜分別」,遂批准撤銷各被告不准離港和宵禁的保釋條件。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1月19日提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辯方則反對相關申請,形容警方案發當日拘捕被告,3日後便將案件帶上法庭,惟目前仍需申請押後,甚至未曾索取法律意見。

控方解釋,本案涉及相當多證據,目前已為超過10名證人錄取口供,當中大部分為警員,但控方仍需更多時間為更多證人錄取口供,又形容控方取得共約35小時的錄像片段,當中涉閉路電視、警方拍攝的片段及互聯網片段,而當中約30小時的片段,控方需時審視,以決定是否有足夠證據繼續作檢控,估計下次提訊將會有進一步的檢控決定。

控方表示,警方曾從首、次被告身上搜出對講機,形容上述物品需交由相關部門作檢驗。控方續說,理解法庭的關注,他們將加快相關工作。辯方則指出,相關押後毋須長達8星期,認為法庭將押後改為4星期便已足夠。

[明報]【逃犯條例】陳方安生呼籲停止暴力 促重啟政改

前政務司長陳方安生今日(25日)就佔領運動5周年發表聲明,提及近月反修例運動。她說,「政治問題,政治解決」,呼籲各方面冷靜,「放下仇恨與暴力,停止破壞公共設施」。 她指出,3個月以來警方與示威者的暴力衝突日漸升級,不同政見的市民打鬥,頭破血流,認為社會到了十分危險的關頭。她說,暴力不能解決問題,仇恨滋長只會引來更多更大的暴力,令抗爭者失去以往的道德高地。

陳太批評政府絲毫沒有汲取5年前佔中的教訓,政改毫無寸進,且強行修訂《逃犯條例》,令百萬港人上街反對,但特首林鄭月娥置若罔聞,民憤爆發,演變成今天難以收拾的局面。陳太指出,市民提出5點訴求,特首只答應撤回修例,其他訴求仍斷然拒絕。她呼籲政府真心聽取民意,立即宣布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找出真相,更重要是重啟政改,兌現雙普選,相信這樣才可以平息民憤,回復社會的安寧。

[明報] 【921元朗衝突】「守護孩子」陳伯斥警無故動粗 陳凱興:衝突中作緩衝趨困難

「守護孩子」馬屎埔村民陳基裘(陳伯)上周六(21日)在元朗被警員正面噴射胡椒噴劑及推跌在地上。他今早(25日)接受港台節目訪問時說,當晚「守護該子」成員在元朗見有青年被警方拘捕及拉入後巷,他向執行拘捕行動的警員要求問青年名字,以找社工協助跟進,其間有另一隊警員「打橫衝入嚟」,在盾牌後拿胡椒噴霧向他正面噴射。陳伯說,他當時又被大力推撞跌在地上,初時眼睛看不到東西,他在掙扎後執住推倒他的警員的衣服,問他為何動粗,該警員想擺脫他,幾個警察上前把他推開,讓該警員離開。陳伯其後看到身邊有一穿黃衫的男子,但他看不到樣貌,相信是隊友,被兩名警員按在地上及拖向後巷。

陳伯批評,警察知法犯法,質問警方是否夠膽讓高層和施行暴力的警員與他當面對質。他說,若自己有責任,坐牢也不怕。

有份組織「守護孩子」的好鄰舍北區堂主任傳導人陳凱興表示,上周六當晚見到有青年人被拘捕,有守護孩子成員被捕,他已聯繫當時拍下警員襲擊片段的街坊,並蒐集更多相關影片作證據。陳凱興形容,警方在記者會上把人當是物件是「可恥可惡」,他當時在陳伯背後。而被警員打傷的「守護孩子」成員現時在家中休養,身體尚好,待休養好後再看看如何跟進,未知會否作正式投訴。他表示,「守護孩子」一般7人一小隊,每次30至40人落區,會向長者提供進一步訓練,並要檢討日後如何處理,因為現時已愈來愈難在衝突中起到緩衝作用。

[明報] 旺角警署防暴警凌晨清場 拘10人包括13歲女童

反修訂《逃犯條例》風波未息,自警方8月31日晚在港鐵太子站內行動,警方及消防先後澄清「打死人」傳言,惟市民持續在太子站外獻花拜祭。昨晚(24日)再有市民在旺角警署外聚集抗議、上香,高唱諷刺警察的歌曲及用激光筆照向警署,聚集者大多沒戴口罩。

市民與警方對峙至凌晨1時許,警方突然從旺角警署樓上舉藍旗,同時大批防暴警從水馬後衝出,市民四散,其間警方制服3人,又於附近街道截查7人,包括一名13歲女童,警方把10人全數拘捕帶走。據稱該名13歲女童與友人在聯合廣場外聊天,其間被警方截查拘捕,有市民詢問她的名字,被防暴警斥責阻止:「你係X律師呀?」

[明報]【逃犯條例】胡志偉指警執法不公致「私了」 促嚴肅跟進鄺俊宇及記者遇襲

立法會議員鄺俊宇昨日(25日)遇襲,民主黨主席胡志偉今早(25日)接受港台節目訪問時稱,鄺俊宇已經出院,身體方面問題不大。他指出,鄺俊宇遇襲前曾被跟蹤,有理由相信襲擊是有計劃,而鄺俊宇之前收過恐嚇信,並就此報警。

胡志偉說,鄺俊宇和元朗區議員黃偉賢都曾收恐嚇信,信中內容與「反送中運動」有關。胡志偉要求警方嚴肅跟進議員及記者遇襲,他說,警方有責任保護港人免於恐懼,保障市民人身安全。他提到過去兩個月,警方就涉及民主派和持不同政見者的事件,跟進力度有分別,予人警方只幫某些政見者的印象,呼籲警方做好自己的工作,證明公平公正,否則會失去市民的信任。

對於現時社會上有「私了」風氣,胡志偉表示對此當然反對,呼籲市民大眾冷靜,不應讓仇恨蓋過眼睛和理智,才能在這場運動走到最後。他指出,警方對待白衫、藍衫者的態度不同,是否公正執法、警暴均受質疑,警方在記者會上沒有針對問題回答反而嬉皮笑臉,又把被襲擊的「守護孩子行動」成員說成「yellow object」,認為市民選擇「私了」,是反映對警方的信任下降。他說,警隊執法不公允令大家選擇「私了」,對社會秩序沒有幫助,要求警方撫心自問,何故大家對警方的信任去到低點。他認為,若警方不維護社會秩序,而成為政權的鎮壓工具,香港會成為極權社會、警權社會。

胡志偉提到,市民原本和平理性請願,政府卻不予回應,作出誤判,令事件更難疏解。

另外,民主黨區議員黃偉賢先後在港台及商台節目表示,其議員辦事處於8月16日收到恐嚇信,信內提到「小心門戶」,鄺俊宇17日也收到恐嚇信,提到「小心出入」、「家中老幼過路要小心」。黃偉賢辦事處於8月26日被淋油,鄺俊宇則在取車時遇襲,似印證恐嚇信內容,而他和鄺俊宇都有報警,同樣都覺得警方接報後「HEA做」。他說,報警後警員到辦事處,看完信、問口供後沒取恐嚇信便想走,也沒有掃取指模,在他要求下警員才不情願地取走恐嚇信。鄺俊宇報警後,警員更直接把信交回給鄺俊宇。他覺得警方對案件不重視,心態似是「都查唔到啦」。

黃偉賢說,收到恐嚇信後,曾被人跟蹤,議員辦於8月26日被撥紅油,故相信恐嚇信與潑紅油有關,而鄺俊宇恐嚇信亦與襲擊有關。他說,辦事處被淋紅油後,警方有每周致電,詢問其情況及叫他小心。自己出入有加強警覺,在街上會對自己說,若有人大叫自己名字都不要即時回頭。他說,覺得生活有好大壓力,擔心兇徒下次會使用利器施襲,以及家人受到騷擾,希望警方今次盡快破案,抽出幕後黑手。

[明報]旺角警署防暴警凌晨清場 拘10人包括13歲女童

反修訂《逃犯條例》風波未息,自警方8月31日晚在港鐵太子站內行動,警方及消防先後澄清「打死人」傳言,惟市民持續在太子站外獻花拜祭。昨晚(24日)再有市民在旺角警署外聚集抗議、上香,高唱諷刺警察的歌曲及用激光筆照向警署,聚集者大多沒戴口罩。

市民與警方對峙至凌晨1時許,警方突然從旺角警署樓上舉藍旗,同時大批防暴警從水馬後衝出,市民四散,其間警方制服3人,又於附近街道截查7人,包括一名13歲女童,警方把10人全數拘捕帶走。據稱該名13歲女童與友人在聯合廣場外聊天,其間被警方截查拘捕,有市民詢問她的名字,被防暴警斥責阻止:「你係X律師呀?」

[明報]【逃犯條例】湯家驊:訂立《反蒙面法》須考慮執法困難及反效果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早(25日)接受港台節目電話訪問,回應有關近日《反蒙面法》的爭議。他表示,民主自由的國家多數都有訂立《反蒙面法》,惟香港是否效法,社會需要詳細討論。他認為,要先等政府展開對話,看看街頭暴力會否減少,再公開討論立法可能。

湯家驊表示,《反蒙面法》的細節及刑罰要按社會需要,一般只應用於非法集會或意圖犯法事件,如隨地吐痰者戴面罩並無問題,只在非法集會及犯罪時適用;如何叫做「蒙面」亦要定義,如在非法集會不能戴滑雪冷帽、電單車頭盔,法例亦要寫明豁免情況,如身體狀況需要、法庭會接納的理由等。

他說,如何執法亦需要考慮,德國警方可在示威者前往非法集會遊行途中截停及要求除下面罩;在數萬人的集會大家都戴口罩,「如何拉晒啲人?」

刑罰方面,他說,若違反《反蒙面法》可判囚6個月,非法集會可判囚5年,縱火更可判囚終身,按普通法,一般不會分期執行,違例蒙面者不會因蒙面加長刑罰,除非寫明必須分期執行。如《仇恨罪》在不少自由民主國家都有立法,會寫明如犯下刑事罪行加上犯仇恨罪,須加長刑罰,但如何立法及執行會很複雜。他說,倘需要就《反蒙面法》立法,須加長、延長刑罰才有阻嚇力,但執法始終困難,認為香港平常情況並無此立法需要,但面對動蕩時,要考慮立法會否適得非反,令更多人有更大反應。

湯家驊又提到,《緊急法》無法持續使用,非緊急情況就無法使用,而且會對國際投資者有影響。

有意見認為立法會復會後可通過藉《緊急法》引入《反蒙面法》,湯家驊表示,民主派曾警告若就此立法,必然有人再擲汽油彈、再度癱瘓議會,他認為立法或許無助平息街頭暴力,要考慮會否有反效果,不支持現時訂立《緊急法》。他認為可「等一等睇一睇」社區對話過程是否湊效,街頭暴力會否漸漸減低消失,讓社會喘息一下。

對於不少人關注警方拒絕出示委任證及警員編號,湯家驊說,現時不少警員及家人子女被起底欺凌,未處理這問題好之前,警方有顧慮是可以理解。他說,不清楚警員違反警察通例的後果,但認同警員拒絕出示編號對爭取市民信心有影響。而現在防暴警員頭盔已寫上部隊編號,可看看是否有幫助;至於監警會方面,他認為可看看可否以高透明度方式,讓市民相信處理警方暴力有效。

[明報]【逃犯條例】10萬人聯署籲給予持BNO港人公民身分 英國:無計劃修改法律

逾10萬名網民早前聯署,呼籲英國給予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簡稱BNO)的港人英國公民身分。英國政府昨日(24日)回應稱,當局在立法以外並無酌情權,亦無計劃修改相關法律。

2007年,英國前首相貝理雅年代、英國政府的律政司Lord Goldsmith指出,自動賦予英國國民(海外)完整公民權利,將違反英國在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所作承諾,而且不可能獲得中方同意改變協議內容。

英國政府表示,只有英國公民和部分英聯邦國家公民享有居英權,英國國民(海外)英國可免簽證訪英,逗留最多6個月。若英國國民(海外)符合相關移民規定,便可於英國定居。

[明報]【逃犯條例】鄭若驊:推《反蒙面法》須考慮很多因素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昨(24日)表示希望立法會復會後即開始討論《反蒙面法》,並盡快立法。律政司長鄭若驊今日(25日)表示,政府有就《反蒙面法》作相關法律研究,然而是否推行,則要考慮很多因素;至於是否交由立法會通過立法,則交予政策局考慮。

鄭若驊今早啟程往韓國前見記者,提到有人建議引用《緊急法》就《反蒙面法》立法,她指出,使用《緊急法》要達到相關要求才可引用,亦要考慮整體對社會的影響,以及能否達到效果;她又表示注意到有人希望在立法會先通過立法,認為需視乎政策局方面的考慮。政府明晚(26日)將舉行首場社區對話,鄭若驊表示,期望將來有機會參與,並希望出席的市民可理性表達其想法。

[明報]曾直播示威<<蘋果>>休班記者遇襲 同行胞姊亦傷 兇狂:叫肥佬黎還錢

【明報專訊】《蘋果日報》一名女記者昨日下班後與親友在秀茂坪用膳,其間遭4名男子襲擊,她與同行胞姊均遭打傷,兇徒曾對她說「叫你老細肥佬黎還錢」。該名記者右耳背及左後腦位置紅腫劇痛,並有耳鳴及頭痛,其姊則左眼紅腫。

記協:想記者噤聲

香港記者協會發聲明嚴厲譴責暴徒視法紀如無物,眾目睽睽下在公眾地方向女記者施襲,促請警方嚴肅處理、盡快將暴徒繩之於法。記協憂慮事件是對香港新聞、言論自由的挑釁,目的是令記者噤聲。

根據《蘋果》報道,該名女記者昨晚下班後,約8時15分抵達秀茂坪一間食肆,與親友坐下不久後,遭4名穿黑衣、頭戴黃色安全帽的男子襲擊,歷時約半分鐘,其間有人說「叫你老細肥佬黎還錢」。該名女記者事後報警,與胞姊一同送院。

近日屢接可疑來電

遇襲女記者近日多次負責直播及在報章報道反修例示威,報道有註明記者姓名;她稱上周五起多次接獲可疑來電,疑與今次事件有關,其間更有無來電顯示的電話,接聽後有男子直呼其姓名,惟回答後對方即掛線;至昨早8時半,亦有無來電顯示的電話,她當時無接聽。

《蘋果》社長張劍虹強烈譴責兇徒暴行,促警方嚴正追查、盡快將兇徒繩之於法。《蘋果》總編輯羅偉光稱,該女記者已報警並送院,有律師陪同。他稱理解同事關心保安問題,將與行政、保安部門同事溝通,檢視保安措施。據了解,《蘋果》將停止記者露面直播,只直播畫面及旁白。

蘋果擬停記者直播露面

壹傳媒工會斥暴力襲擊記者行為嚴重侵害新聞自由,不為文明社會所容忍,予以最嚴厲譴責。工會並稱,近日有網站公開壹傳媒員工個人資料,加上今次襲擊,顯示歧見對記者威脅日益增加;呼籲各方尊重並理解傳媒第四權角色,停止所有針對傳媒的暴力行為。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斥事件是對新聞自由的攻擊,強調當局必須窮盡一切力量調查,並警告一旦國際社會覺得香港失去新聞自由及資訊流通,將嚴重打擊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大紀元]中方對進口美國大豆發放新關稅豁免

【大紀元2019年09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婷綜合報導)彭博社報導稱,中共副總理劉鶴即將率團訪美進行高級別貿易會談前夕,北京對進口美國大豆的幾家中國公司發放新的關稅豁免。

報導稱,得到關稅豁免的美國大豆大約在200萬至300萬噸之間。其中一些公司週一(9月23日)已經購買了至少20艘船大豆,約為120萬噸。

川普總統週二在聯合國大會上發表演講,對中共的貿易做法進行了嚴厲譴責,並表示不會接受一個「壞協議」。

川普表示,北京沒有兌現其在2001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時所做出的承諾,而且還從事掠奪性行為,這讓美國和其它國家損失了數百萬的工作。

美國財政部長史蒂芬‧姆欽(Steven Munchin)週一表示,他和美國貿易代表羅伯特‧萊特希澤(Robert Lighthizer)將在兩週內會見中共副總理劉鶴,進行貿易談判。美國總統川普則在紐約再次重申中方希望達成協議。

姆欽接著表示,美方正計劃與中共副總理會晤,「我們舉行了一次副部長級別的會議。正如(川普)總統一直指示我們的那樣,如果我們能達成正確的協議,我們就會簽署。如果沒有,那我們也沒關係。」

上週五,中方代表取消了本週訪問蒙大拿州博茲曼和內布拉斯加州奧馬哈的計劃,這兩個州都是美國的農業州。取消訪問的消息讓外界對貿易談判的樂觀情緒受挫。

在週一聯合國大會期間美國總統川普與埃及總統的雙邊會議上,在被問及取消中方代表團訪問農業州,以及此舉對雙方貿易談判意味著什麼時,姆欽回答,「那實際上是我們的要求,希望他們推遲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