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上流傳數張圖片,指醫院管理局質素及安全總監鍾健禮以內部電郵向全體員工發「處理被警方拘留病人」小錦囊,當中列明「警察有權限制被拘留人士的對外通訊,醫護人員若未得警察同意下致電家人,有可能要負上刑事責任」。醫管局醫生組別協商委員會選舉產生成員全體、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及前線醫生聯盟今早(24日)在facebook向鍾健禮發公開信表示,已就此尋求法律意見。
公開信指出,醫護人員有責任確保扣留人士受到人道對待和得到適切的治療,而若醫護人員在處理扣留者時,因履行其職責而被指犯上阻差辦公或妨礙司法公正等「刑事責任」,必須有足夠理據證明其意圖,亦要顧及當時被拘留病人的臨牀需要,而不是簡單指出有關行為的可能後果便能入罪。
信中又表示,警方「發給被羈留人士或接受警方調查人士的通知書」清楚列明,被扣留者在不會對調查工作或司法程序,造成很可能出現的不合理延誤或阻礙的情況下,可以與律師及一名親友聯絡;而是否「對調查工作或司法程序造成很可能出現的不合理延誤或阻礙」,除警方單方面說法外,也要考慮客觀因素。
公開信又質疑「小錦囊」是否給前線醫護人員的正式法律指引,以及當中的法律根據;而事前當局有否和警方作出足夠溝通;能否肯定沒有斷章取義或刻意誤導。信中又要求當局就「小錦囊」的內容作出交代,並主動提供更清晰的法律指引,又建議開設互動平台,解答前線在有關方面的法律疑問。
公開信指出,醫護人員有責任確保扣留人士受到人道對待和得到適切的治療,而若醫護人員在處理扣留者時,因履行其職責而被指犯上阻差辦公或妨礙司法公正等「刑事責任」,必須有足夠理據證明其意圖,亦要顧及當時被拘留病人的臨牀需要,而不是簡單指出有關行為的可能後果便能入罪。
信中又表示,警方「發給被羈留人士或接受警方調查人士的通知書」清楚列明,被扣留者在不會對調查工作或司法程序,造成很可能出現的不合理延誤或阻礙的情況下,可以與律師及一名親友聯絡;而是否「對調查工作或司法程序造成很可能出現的不合理延誤或阻礙」,除警方單方面說法外,也要考慮客觀因素。
公開信又質疑「小錦囊」是否給前線醫護人員的正式法律指引,以及當中的法律根據;而事前當局有否和警方作出足夠溝通;能否肯定沒有斷章取義或刻意誤導。信中又要求當局就「小錦囊」的內容作出交代,並主動提供更清晰的法律指引,又建議開設互動平台,解答前線在有關方面的法律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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