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總統蔡英文今日(27日)再次談及陳同佳案,稱既然香港政府決定不行使司法管轄權,希望趕快把人跟相關事證交給台灣。她重申,陳同佳在台灣已被列為通緝犯,強調案件不存在自首問題,只有逮捕。
蔡英文出席「2019台北客家義民嘉年華」後會見傳媒時說,本來預期香港政府或許願意考慮行使司法管轄權,但是香港不願意,既然由台灣政府行使管轄權,就應該按照台灣的法律。在台灣行使司法管轄權上,陳同佳已經是被通緝的嫌犯,只有逮捕,沒有自首的問題,這不是什麼障礙,就是依法行事,依台灣行使管轄權上必要遵守的法律。
蔡英文再次促請港府盡快向台灣提供人和相關證據,使案件的刑事起訴及審訊有足夠基礎。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81%9e/article/20191027/s00001/1572161777536/%e3%80%90%e9%99%b3%e5%90%8c%e4%bd%b3%e6%a1%88%e3%80%91%e8%94%a1%e8%8b%b1%e6%96%87-%e7%94%b1%e5%8f%b0%e7%81%a3%e8%a1%8c%e4%bd%bf%e5%8f%b8%e6%b3%95%e7%ae%a1%e8%bd%84%e6%ac%8a-%e5%86%8d%e4%bf%83%e6%b8%af%e5%ba%9c%e7%9b%a1%e5%bf%ab%e6%8f%90%e4%be%9b%e4%ba%ba%e5%92%8c%e8%ad%89%e6%93%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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