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選舉事務處今日(24日)向立法會提交2019年區議會選舉安排補充文件,交代應變計劃要點。處方表示,政府正全力籌備,並會盡一切努力,讓11月24日的選舉得以按照相關法例,在公平、公開和誠實的情況下順利舉行。
文件指出,特首、選管會或投票站主任若認為一般選舉、投票或點票,因熱帶氣旋或其他惡劣天氣情況;騷亂、公開暴力或任何危害公眾健康或安全的事故;或屬選舉、投票或點票具關鍵性的不妥當之處的事故而受到妨礙、打擾、破壞或嚴重影響,可押後選舉、投票或點票。
文件指出,如情況需要,投票可押後至投票日當天較後時間開始,或押後至另一日進行。根據選舉法例,若投票押後至另一日進行,該日期必須為原本投票日後的14天之內。按一貫做法,選舉事務處會安排被押後的投票於原本投票日的下一個星期日,即12月1日進行,並會以公告通知市民有關安排。
選舉事務處表示,如在同一投票日恢復投票,投票時間須調整或延長,以補足因押後而喪失的投票時間。由於考慮到選民安全和方便等因素,經調整或延長的投票時間不應超逾凌晨零時。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81%9e/article/20191024/s00001/1571905433115/%e3%80%90%e5%8d%80%e8%ad%b0%e6%9c%83%e9%81%b8%e8%88%89%e3%80%91%e9%81%b8%e8%88%89%e4%ba%8b%e5%8b%99%e8%99%95-%e5%80%98%e9%81%87%e6%89%93%e6%93%be%e7%a0%b4%e5%a3%9e%e4%ba%8b%e6%95%85-%e5%8f%af%e6%8a%bc%e5%be%8c%e9%81%b8%e8%88%89%e6%8a%95%e7%a5%a8%e9%bb%9e%e7%a5%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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