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9金鐘衝突中,96人被控於夏慤道及金鐘道暴動案,一名被告早前因留院缺席聆訊,今日(4日)出院被押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獲准保釋至12月23日再訊。另有兩名早前獲准保釋的被告申請離港旅遊,獲裁判官批准。
早前留醫的被告劉俊謙(24歲),報稱是文員,被控一項暴動罪,控罪指出,他於港島金鐘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據悉,劉俊謙當日被捕時被壓住,導致頸椎和背部受傷。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2月23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辯方透露,被告是一名客戶開發主管,下月12至17日要去杜拜見客戶,公司已全數支付機票。
裁判官批准被告以3000元保釋,除了下月去杜拜的公幹行程,其餘時間不得離港;其間要守禁足令,不得前往金鐘一帶,亦要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案件押後至12月23日再訊。
另外,涉及夏慤道暴動案的兩名被告早前獲准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開香港,今提出離港的申請。兩名被告為商人陳海蓬(27歲)及產品檢測員游茜茹(22歲),同被控一項暴動罪,被控於港島夏慤道一帶參與暴動。裁判官終批准兩人分別於本月25至31日及本月7月11日到越南和日本大阪離港申請,兩人回港後須向法庭交出旅遊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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