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殺害香港少女潘曉穎,觸發反修訂《逃犯條例》爭議的涉案疑犯陳同佳,預計下周三(23日)刑滿出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指出,陳同佳約1個月前已決定出獄後到台灣自首,望緩解反修例風波,亦有擔心出獄後的人身安全問題,望隨社會知道他回去自首情況會好一點。管浩鳴又透露,陳同佳在獄中接受洗禮信教,料先與家人短聚、處理簽證等問題後赴台,暫未確定出發日期。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今(18日)午在警方記者會中指出,市民在刑滿出獄,若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脅,可以聯絡警方;至於有關陳同佳案件,李桂華表示,證據移交的要求很高,現時警方可以做的已經做了。他又指出,刑期是由法庭所判,警方看不出有任何理由去延長他的收押期。
管浩鳴一向有在監獄探望不同的囚犯,約半年前特意主動認識獄中的陳同佳,稱「希望認識佢,睇吓佢情況點,同佢傾吓計。我一直都覺得佢已經承認咗(殺潘曉穎),只係引渡過程唔得,會唔會自己考慮過去承擔自己責任呢?」
管浩鳴說,陳同佳已承認殺害了潘曉穎,他對香港人、自己曾做的事、對潘曉穎的家人感到很大歉意,陳同佳希望能「面對自己所作的事」,管浩鳴形容陳同佳「不像是大奸大惡的人」,之前未能下回台灣自首的決定,因對台灣司法、各方面的情況都不是很熟悉,需時考慮。
管浩鳴早前透過自己台灣的人脈,向陳同佳介紹了一名「台灣一間大律師行」的律師,該律師早前已來港探望陳同佳,向他解釋台灣的司法情況後,約1個多月前陳同佳決定回台灣自首,其後管浩鳴為已信耶穌的陳同佳在獄中洗禮。
管浩鳴希望台灣方不會判陳同佳死刑,能從輕發落,「一個正常的地區,司法健全的話,無理由人家回來自首,你還判最高刑罰死刑吧!希望他去台灣接受應得的懲罰後,能重新做人,亦希望香港人能給他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
陳同佳出獄後仍要看護照是否有效、簽證問題、與台灣方面如何配合,並與家人短聚後再去台灣,暫未確定出發日期。管浩鳴指出,將會陪同陳同佳去台灣,日後如他入獄,自己亦會申請去台灣監獄探訪陳同佳。
陳同佳在獄中知道香港過去幾個月發生的事,管浩鳴表示,陳同佳希望隨自己去台灣自首後,能令香港的反修例風波平伏一點,管浩鳴說「我有勸過他不用太自責,這不完全是他的責任。這場社會運動他可能是導火線,但發展到這一刻也不是他的決定。」管浩鳴亦透露,陳同佳亦有擔心自己出獄後人身安全的問題,「見步行步,都無得估,相信隨社會知道他回去自首,應該會好一點。」
陸委會:台灣願提供相關證據
另外,台灣行政院陸委會今日表示,針對外傳港女命案陳姓嫌犯即將在香港另案刑滿出獄,已留意到保安局的發言,重申對於本案,台灣法務部昨(17日)已表明立場,呼籲港府在陳同佳洗黑錢案刑滿出獄前,積極「續押追訴」,台灣方面願意在對等、尊嚴及互惠的基礎上,提供該案在台灣的相關證據,讓港方掌握全案證據以查明事實真相,依法追究刑責,實現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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