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多次入稟控告不同人士涉殘疾歧視的無業男子,今年8月疑因移除燈柱上的示威宣傳海報,與途人爭執並動武,手腳並用襲擊該途人。董禮霖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今(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獲控方同意自簽1000元守行為一年。
被告董禮霖(51歲)無報稱職業,他原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獲控方同意改自簽守行為,撤銷控罪。
案情透露,被告今年8月4日晚上8時許正在在堅尼地城卑路乍街1G-1K號舖外,移除燈柱上的海報,事主陳彥樂路過與被告發生爭執,被告踢了事主大腿一下,打了他手臂一次,然後被事主及另一途人帶至西區警署。被告在警誡下招認犯案,事主事後前往瑪麗醫院,受傷部位有觸痛。據悉,涉案海報為有關示威活動海報。
資料顯示,被告董禮霖多次入稟區域法院,控告不同人士涉殘疾歧視。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81%9e/article/20191017/s00001/1571293508180/%e6%b6%89%e6%92%95%e7%a4%ba%e5%a8%81%e6%96%87%e5%ae%a3%e6%89%93%e4%ba%ba-%e7%94%b7%e5%ad%90%e8%87%aa%e7%b0%bd%e5%ae%88%e8%a1%8c%e7%82%ba%e4%b8%80%e5%b9%b4%e7%8d%b2%e6%92%a4%e6%8e%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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