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歲男子6月底醉酒後涉嫌襲警,送北區醫院留醫獨立病房,閉路電視拍攝到他在病牀疑遭警員虐打。兩名警員及一名前警員涉案被捕,他們被控以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或串謀干犯此罪,案件今(1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稱索取事主創傷報告有困難,遂要求裁判官頒令,惟裁判官質疑自己是否有權,拒絕頒令,但批准將案件押後至12月12日,讓控方嘗試索取事主創傷報告。
首被告歐國偉(25歲)、次被告鄧文謙(24歲)均報稱警員;第三被告林易昇(30歲)則報稱無業,3人均穿整齊西裝出庭應訊。
控方庭上透露,上次聆訊至今仍未取得事主創傷報告,為考慮現有控罪是否適合,故向裁判官申請,要求下達法庭命令強制索取事主創傷報告。
次被告的代表律師反對,指法庭一般情況只會在被告定罪後才索創傷報告,又指現階段取報告的責任在於控方,法庭不應下達命令干涉。裁判官李志豪亦質疑,他有沒有權力下達如此命令,而他最終亦無頒令索取創傷報告。
控方遂申請押後8星期,以嘗試再向事主索創傷報告及作進一步調查。不過,次被告的代表律師提出反對,稱「這是簡單(simple)襲擊案」,不應押後如此長時間;惟裁判官最終批准將案件押後8星期,至12月12日再訊,屆時3名被告須就控罪答辯。
首、次被告同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兩人在2019 年6月26日,在上水北區醫院7A房內襲擊鍾志華。第三被告被控一項串謀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指他於上述日子,與首、次被告串謀襲擊鍾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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