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早前接獲線報,上周日(20日)在大埔截查兩輛可疑車輛,車上有40支汽油彈、3樽汽油及枝松節水、16罐油漆等,並分別拘捕兩名男子。兩人分別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和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今日(22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押後至12月18日再訊。
首案被告為的士司機曾偉龍(31歲),他被控以管有攻擊性武器,指他於2019年10月20日在大埔露輝路近汀角路交界,攜有40支汽油彈、3樽汽油及2個打火器。
控方透露,已於下午獲得檢控同意書,控方申請案件押後,讓警方對搜獲物品及平板電腦進行法證化驗,獲裁判官批准。被告不准保釋,交由懲教署看管。
另一案被告張仁樑(34歲)從事電子行業,他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指他於同日同地管有5枝松節水、16罐油漆、38個車軚釘、10個3M防毒口罩、153包生理鹽水等物品。
控方透露有專家指,松節水和油漆為製造油漆材料,遂申請將案件押後,讓法證化驗師檢驗有關物品,獲裁判官批准。被告獲准以1萬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
據悉,警方接獲線報於案發地點埋伏,其間截停涉案的士,當時的士沒有接戴乘客。警方在其車尾箱的紙箱內搜獲40支汽油彈、3樽汽油及2個打火器,曾偉龍被捕,並稱受相熟乘客所托,運送有關物品。警方隨後繼續埋伏,約一小時後截停一輛私家車,於曾偉龍車上搜獲松節水及油漆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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