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巿民上周日(20日)參與九龍遊行,兩名年輕男子當晚在旺角被捕,分為兩案處理。案件今(22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控襲警和管有攻擊性武器共2項罪名的大學生,獲准保釋至12月3日再訊,其間須守宵禁令。至於被控縱火罪的裝修工人因留院而缺席聆訊,案件押後至本月25日再訊。就首案控罪書上的警員身分匿名,裁判官命令控方於下次提堂兩周前,將相關理據交予辯方。
首案被告謝煒洛(21歲)報稱學生,控罪指稱他今年10月20日於旺角亞皆老街及旺角道之間的塘尾道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警長X;及同日同地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兩塊磚頭,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索取閉路電視片段及傷者的醫療報告。
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將案件押後至12月3日,並批准被告以5000元保釋,其間每晚10時至翌日早上6時宵禁、居於報稱地址、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及不准離港。
辯方律師投訴稱,警方要求被告穿上拘捕時的衣物拍照;又指控罪書上,警員身分以匿名處理,希望控方交代箇中原因。嚴官命令控方於下次提堂兩星期前,將有關理據交予控方。
據悉,控方案情指出有示威者於旺角一帶設路障,警員到場驅散時,大部分人散去。惟被告轉身折返,以約35厘米長的鐵通打向一名警員,該警以圓盾遮擋,膊頭扭傷。被告當場被捕,並被搜出腰包有兩塊磚頭,警誡下沒有說話。
至於次案被告鄺文浚(20歲)報稱是裝修工,控罪指稱他同日於旺角道與彌敦道交界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港府的一輛警車AM7051,意圖損壞該財產,並罔顧警員X的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
鄺的代表律師同樣指出,控方將警員身分隱去。控方表示今日被告不在庭上,案件提堂時會再作申請,獲嚴官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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