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管局本月14日取得法庭臨時禁制令,並宣布只准持有機票或登機證的旅客進入客運大樓。58歲女子欲硬闖相關管制區域時,涉咬傷攔截她的女保安,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案件今日(2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押後至10月10日再訊,並下令她禁足機場,被告反對稱特別鍾情機場一間粥麵店,若不允許她去機場光顧該食店,她會不開心和抑鬱,但理由不獲接納。
報稱無業的被告盧加敏(58歲),被控於2019年8月14日在香港國際機場2號客運大樓6樓(非禁區)G出口的機場保安人群管制站,襲擊女保安尹艷雅,對她造成身體傷害。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索取法律意見。裁判官批准押後至10月10日,並下令被告禁足機場,批准她繼續保釋。被告反對禁足令稱,她特別鍾愛機場的「何洪記粥麵專家」,若禁止她去機場光顧該食店,她會不開心,甚至抑鬱,但理由不獲裁判官接納。
翻查資料,機管局在8月14日取得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地及有意圖地故意阻礙或干擾香港國際機場的正常使用;並於同日下午張貼通告,於香港國際機場客運大樓實施進出管制安排,持有將於24小時內離港機票或登機證,以及有效旅遊證件的離境旅客,或持有相關證件的機場員工,方可進入客運大樓範圍,直至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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