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於周二(20日)凌晨在將軍澳連儂牆斬人的男子被控三項傷人罪,今(2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表示,由於案件及傷者傷勢嚴重,本案有關被告的證供強,被告也有招認,故不准保釋,暫交由懲教署看管,案件押後至10月17日再訊。
報稱導遊的被告洪震(50歲)上庭時神情輕鬆,四處張望,被讀出控罪及案情時木無表情。他被控三項傷人罪,控罪指他本月20日在將軍澳景林邨及頌明苑之行人隧道非法及惡意傷害黃靜美智子、李玉鳳及梁鎮杰。
辯方透露,被告於1985年來港,現已離婚,並與逾80歲母親及10歲兒子同住,今日為其母生日,望能保釋與母親慶祝,也希望可照顧母親。惟裁判官接納控方指控,案情及傷者傷勢均嚴重,證供強且被告已招認,故不批准被告保釋。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讓警方向受害人、現場附近人士錄取口供和認人,仍有受害人留醫未能錄取口供。警方亦會調查現場及附近閉路電視片段,及就現場20米外搜獲的兩把刀和被告住所梯間搜到的衣物進行指紋及DNA鑑證。
控方庭上透露,被告與三名受害人不認識,當日在現場與其中兩名受害人交談,其間情緒激動,遂以刀向兩人施襲,第三受害人將其中一人拉開後再遭被告施襲,被告其後向頌明苑方向逃去。
警方事後在被告居住樓層搜到被告穿過的衣物,閉路電視亦拍到被告在案發前及案發後30分鐘離開居住大廈,離開時已更換衣物。被告同日下午在羅湖關口被捕,他在警誡下招認,承認當時一時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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