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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October 2, 2019

[端新聞] 王証恆:子彈穿過孩子的胸膛,是一樁事先張揚的「謀殺案」

事已至此,政府面前有兩條路走:是要做一個極權/軟弱政府,還是亡羊補牢?

十月一日,子彈穿過了一個孩子的胸膛,差點命中他的心臟。一如所料,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在當晚記者會上繼續嘗試淡化事件,他宣稱傷者的傷處為「左肩」,但根據X光片顯示,實際上子彈射進了傷者的左肺,距心臟只有3厘米。他又稱警員當時的判斷是最合理、最合適,亦是合法,但其後回應記者提問時又稱他未就事件作調查,只憑影片作斷判。法律學者張達明接受端傳媒採訪時就表示,警方與抗爭者之間在混亂狀態下哪些舉動有爭議,是需要嚴格調查取證的事,而非警方高層在未有調查情況下就為下屬背書所可以回答的。

年輕示威者差點因中槍而送命,這是誰也不想看到的一幕,但對局勢稍有認識的人都知道,這一幕早晚會發生。以林鄭月娥為首的特區政府以至中央官員都必須為這悲劇負上全責。對於五大訴求,政府表面上說要藉溝通達成共識,實際上卻是以槍桿子恫嚇港人,以維持管治,殊不知「止暴制亂」反成「止暴製亂」。

事已至此,政府面前有兩條路走。

事已至此,政府面前有兩條路走:一是順應民意,立即答應五大訴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警暴,全盤改革監警制度;二是繼續縱容警隊的暴行,讓槍擊成為常態,徹底失去民心。

論遠因,槍擊事件完全是官員一手造成的。6月9日百萬人遊行,政府對民意視若無睹,堅持將《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提交到立法會審議,無異於全盤否定市民和平理性的表達方式,示威升級完全是可以預見的。終於林鄭月娥在9月才姍姍來遲地答應撤回《條例》修訂,證明了撤回條例絕非不可行,6月12日以來的政治衝突是可以避免的,但其間已經有大量市民被捕、受傷,縱然政府已經撤回修訂,但並不足以平息民憤。

香港、中央官員整天高嚷「止暴制亂」,但完全沒有正視到警隊自6月12日起便不斷對市民濫用暴力,期間涉嫌違規的個案不計其數。不但如此,官員反而不斷縱容警隊高層為前線警員文過飾非。警隊施暴竟不需要負上責任,甚至獲得高層袒護,會否出現更嚴重警暴、招致人命傷亡只是時間問題,這一點官員亦心知肚明。

終於,一顆子彈穿過了一個孩子的胸膛。當然會有人這樣辯解:警員只是開槍自衛,如果示威者不動武,悲劇便不會發生。然而,這種說法忽視了警員使用武力必須合乎對等程度的原則,當時示威者用棍攻擊警員,他們大可以警棍還擊。就算要動用槍械,也可以擎槍示警(持槍警告,但不開槍。嚴格地來說,根據警例,向天開槍也是違規行為)。事件發生後,國際特赦組織引述聯合國的指引,只有於生命受到即時威脅或面對嚴重受傷威脅下,才可以使用火器及槍械,並要求他們盡快展開調查。《紐約時報》在重組事發經過的影片中,也質疑香港警察沒有遵從聯合國指引。

事實上在過去數次示威,在警員拔槍後示威者便全數離去,如此拔槍射向示威者的胸膛,公眾自然難以接受。

觀乎《星島日報》引述的《警察通例》內容,警員訓練時,指示若要開槍,應射疑犯軀幹等身體大面積部位,絕不應瞄準易致命部位,如頭部等位置開槍。10月1日當日,警察近距離開槍射向示威者的胸口,子彈差點擊中心臟,大有違反指引之嫌。及後盧偉聰稱子彈擊向示威者的「左肩」,顯然有意強調警員沒有瞄準致命部位,其屬下所為合乎《通例》,但這種「語言偽術」又騙得了誰?事實上在過去數次示威,在警員拔槍後示威者便全數離去,如此拔槍射向示威者的胸膛,公眾自然難以接受。

其實警方的濫暴對象不止是示威者,還有多家傳媒的記者,觀乎《立場新聞》的報導,他們的記者在10月1日不止一次「中彈」,甚至有警員企圖扭記者的攝影機鏡頭,乃至試圖扣住記者的頸項。至於《蘋果日報》也有記者被催淚彈射中。計及先前多次有記者受到胡椒噴霧噴射,以及多次受到警員惡言相向,很難說他們不是對記者懷有極大惡意。如果說前線示威者觸犯法例,警方需要使用武力執法,那麼記者又觸犯了甚麼法例?警員憑甚麼對他們使用武力?為甚麼一眾問責高官、警隊高層仍要縱容這些行為?

數月以來,警隊高層不斷指鹿為馬,稱警員踢示威者只是用腳推開,警員在大廈高層射催淚彈只是拍攝角度問題,將不屬於被捕人的物件放入示威者的背包插贓是「不完美但可以接受」,已然令其威信蕩然無存,也令前線警員更加有恃無恐。示威發展數月,警員對被捕者施刑、用警棍亂毆市民很不幸成為常態,這完全是政府縱容、包庇暴力所導致的。

但始終實彈是警隊最高級別的致命武器,如果政府合理化、縱容警員槍擊市民,而情況繼續失控,那麼結果只會是市民遭到殺害,到時官員不但不能挽回管治威信,更可能承受屠夫的罵名。

止暴制亂只是手段,維持有效管治才是目的,政府如今顯然是以手段代替了目的,甚至不惜放棄自己所餘無幾的管治威信。路透社上月流出林鄭月娥與外商會面時的講話錄音,她表示自己除了三萬警員以外一無所有。也有消息透露,她在探望警隊時表示,唯一能夠做的是阻止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及至近日的對話會,縱然市民眾口一詞地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但她仍顧左右而言他,只承諾以沒有調查權的監警會調查警隊。

林鄭月娥似乎忘記了,警隊屬於政府的一部分,它不斷違規、犯法,最終必然會削弱政府管治的合法性;而其縱容警隊坐大,最也會被牽著鼻子走。

林鄭月娥似乎忘記了,警隊屬於政府的一部分,它不斷違規、犯法,最終必然會削弱政府管治的合法性;而其縱容警隊坐大,最也會被牽著鼻子走。兼之,港人是政府的最主要管治對象,而近日警隊施暴的對象已經不是個別激進示威者,而是一般市民、街坊,如果繼續縱容警暴,它必然會激怒普遍市民,使其管治更窒礙難行。觀乎中大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上月公開的調查結果,近半受訪者給予警隊0分,警隊顯然已經深為大部分市民所厭惡,如此說來,它表面上是港府維持管治的有效工具,實際上卻治絲益棼。

事件發展到今日,已然來到了關鍵時刻。香港官員曾經承認自己在處理修例時誤判形勢,並就此道歉,但承認錯誤顯然是不足夠的,他們還有主理香港事務的中央官員都需要承認自己研判局勢的能力出現了嚴重問題,並需在重要決定上廣納民意,而非再在行政會議、建制派的同溫層中自說自話,以幻想問題代替認識問題。如果港府、中央再次誤判形勢,以為繼續打壓示威便可以止暴平亂,那麼香港會否出現一場更大型的政治悲劇只是時間問題。

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91002-opinion-police-shot-in-bre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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