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計劃本周六(31日)發起「人大8.31落閘五周年」遊行,要求撤回「8.31方案」,並重申民間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等五大訴求。民陣雖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惟民陣召集人岑子杰今早10時收到警方信件,稱向8.31集會和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岑表示,民陣會在商討後找律師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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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子杰今早(29日)恭候「聲討民陣」集會人士時指,警方已向他發出反對通知書,他稱警方在信中只列舉過往的衝擊事件,便推斷民陣8.31遊行亦會出現衝擊是不合理,批評警方是「變本加厲」限制市民集會自由。他又指,林鄭不斷火上加油,其言論難以令有智慧的市民信服,強調民怨不可能透過禁止和平遊行解決,應以疏導方式處理。他稱,林鄭在「秘密會議」中說的如是真心話,即為了顧全警方感受而拒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就是為了3萬警員拋棄200萬市民。他又批評,8.18維園集會是因為警方「唔諗實際操作」才導致市民走出馬路。他又坦言,根據過往經驗,上訴成功機會率極低。
警方在今日發出、反對民陣8.31集會和遊行的信件中稱,警務處處長為「維護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及保護他人權利和自由」,在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後,決定禁止該集會和遊行。警方在信中列出民陣和多個不同團體,曾就相同或類似目的,在香港各處舉辦集會和遊行其間或結束後,相關地點或其附近一帶的道路,均曾發生過有參與人士、巿民、記者及警務人員嚴重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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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信中又指,民陣8.31遊行和集會地點十分接近「高風險建築物」,包括禮賓府、終審法院、灣仔警察總部、西區警署及中聯辦等。基於近日社會氣氛,以及衝突日趨暴力,警方有理由相信上述集會和遊行的部份參與者很可能會偏離原定的集會地點和遊行路線,對上述建築物進行破壞,而有關行為不在民陣控制範圍之內。警方又指,警方在本月27日與民陣商討該集會和遊行的安排未能達成共識,指民陣未能提供符合維持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及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的安排。
警方再警告,上述集會和遊行若繼續進行即屬非法集結,任何人在無合法權限或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或繼續參與此等未經批准集結,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二級罰款及監禁3年。
本周六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特首選舉通過「8.31方案」5周年,民陣原本計劃當日舉辦遊行,下午2時半集結、3時起步,由中環遮打花園前往中聯辦,亦於上星期入紙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不過,岑指已收到警方通知不會批准8.31集會和遊行,他在與民陣商討後會提出上訴。
《南華早報》昨日已透露,警方將於今日發出反對通知書拒絕民陣的遊行申請,反對理由是「風險過大、示威者拋出汽油彈,以及遊行移動會引發更多混亂和動盪」。岑子杰早前接受傳媒訪問時,被問到會否遭警方反對,他回應指,警方禁止遊行,並不代表當日就會沒事發生,強調若警方有智力理解到「問題」,便不會禁止民陣遊行,「但我唔知道警方會唔會作出一個咁愚蠢、挑戰人類智慧底線嘅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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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五周年民陣再集結
日期:8月31日(星期六)
時間:下午2時30分集結,3時起步
地點:中環遮打花園遊行至中聯辦
註︰不反對通知書申請中
主辦︰民間人權陣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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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0829/5998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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